问题 | 合同的订立分为哪两个阶段 |
释义 | 一、合同的订立分为哪两个阶段 合同的订立分为的两个阶段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订立合同的原则 订立合同的原则主要包括: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信原则;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6.绿色原则,即签订合同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 三、合同订立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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