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财产如何合理分割 |
释义 | 一、离婚后子女财产如何合理分割 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不分割,子女的财产,无论父母离婚与否都归子女个人所有,子女的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他自己,父母的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父母没有子女财产的分割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民法典中离婚时父母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网提醒,离婚时父母的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财产和夫妻无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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