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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未出庭应对方法有哪些
释义
    一、离婚案未出庭应对方法有哪些
    离婚案未出庭应对方法有:
    1.拘传,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2.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法律网提醒您,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承担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离婚后是否可提起子女抚养费诉讼
    可以起诉,但要由抚养权方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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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9: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