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违建强行拆房子怎么办 |
释义 | 一、一般违建强行拆房子怎么办 一般违建强行拆房子的处理: 不服可以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违建被强拆一般不赔偿,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拆除违建房屋需要支付补偿吗 法律网提醒您,对违章的建筑物进行拆迁时,是不能得到补偿的,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 三、违建建筑的种类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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