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专利申请会被视为撤回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下专利申请会被视为撤回 专利申请视为撤回的情况有: 1.发明专利申请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 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国务院专利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 3.其他被视为撤回专利申请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二、专利申请的原则有哪些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2.单一性原则。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优先权原则。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法律网提醒您,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谓的法定期限,就是优先权期限。 ![]() 三、发明专利权自什么时候生效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专利授权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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