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害国家的安全具体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一、危害国家的安全具体行为有哪些 危害国家的安全具体行为有: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的罪名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的罪名有: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等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即这类犯罪的危害不是限于特定个人和财产,对于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在事前无法确定,也无法预料和控制。 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3.本类犯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大多数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如放火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劫持航空器罪等。少数犯罪是由特殊主体构成的,如丢失枪支不报罪,重大飞行事故罪等。 4.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两种罪过形式,即有的犯罪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如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有的犯罪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有的犯罪是过失的,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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