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的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一、确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的方法有哪些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失业保险金审核要多长时间 失业保险金的审核时间一般是5天。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的人社局,法律未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指社保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未就业时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三、失业保险领完了还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吗 法律网提醒您,失业保险领完了不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是不能同时领取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实现就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封存,待再次失业后才能按规定予以重新计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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