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买卖双方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内容是买卖双方虚假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二手房过户买卖双方需提供的资料 卖方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 2.契税证; 3.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 5.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 6.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1份)。 买方提供资料: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二手房买卖税费必知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买卖税费必知以下事项: 1.契税,税率为3%; 2.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税率为两次交易的差额的5.6%; 3.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的房子,可以免征个税。 4.但如果要免征个税,必须要同时满足不动产证满5年并且是是出售人唯一房产这2个条件,缺一不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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