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工伤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工伤应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达到退休的年龄后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怎么处理是没有规定的,但如果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按工伤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工伤认定流程 1.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社保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社保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查,资料不全的出具《提交材料通知书》,申请人补齐材料; 3.资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调查; 4.社保经办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出具认定结论,最长不超过60日做出结论,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单位和工伤职工。 ![]() 三、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怎么办 1.申请行政复议; 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网提醒,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