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能否收回早先支付的彩礼 |
释义 | 一、离婚男方能否收回早先支付的彩礼 离婚男方能否收回早先支付的彩礼看情况而定。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退还彩礼协议书怎么写 退还彩礼协议书应当写明男女双方身份信息。然后就订婚时、订婚后甲方向乙方给付的一系列财物的退还问题,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财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退还的财物。甲乙双方不得再就彩礼问题向对方主张权利,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干涉对方的生活、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签字。 ![]() 三、返还彩礼标准是多少 返还彩礼标准如下: 1.自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当一方悔婚时,应返还彩礼,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三十。 2.如果双方生活在一年之中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五十。 3.如果生活在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彩礼全部的百分之七十。 4.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男方导致女方怀孕或流产的,在上文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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