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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追加子女抚养费
释义
    一、在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追加子女抚养费
    在离婚协议中可以追加子女抚养费。在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以及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情况下,可以增加,若是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应当由当事人协商,具体情况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起诉要抚养费要多长时间
    起诉要抚养费要多长时间取决于适用的审理程序等因素。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另外,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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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