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分案申请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发明专利分案申请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发明专利分案申请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1.提出分案申请,申请人申请的一项专利必须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2.提出分案申请必须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下达授与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超过两个月的时间规定,视为放弃分案申请; 3.提出的专利申请已经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申请人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4.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或部分不符合要求,指定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改、补充,申请人期满未作答复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5.提出分案申请的专利,不得改变原申请专利的类别。 二、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作出判决的期限是多久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发明专利授予的实质性条件 发明专利授予的实质性条件如下: 1.发明应当为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发明专利权的其他实质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所以,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