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去世后是否能再次步入婚姻 |
释义 | 一、配偶去世后是否能再次步入婚姻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死亡的,另一方是处于无婚姻的状态,如果遇合合适的人时,是可以再婚的。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二、办理结婚登记一定要婚检吗 办理结婚登记不要婚检,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做婚前检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是否有法律效力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没有法律效力,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是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证,才是确立了婚姻关系,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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