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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任意离职
释义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任意离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任意离职的。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后,应当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合同,则没有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并结合实际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即可提供劳务。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获得工资除双方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获得的报酬、支付方式、保险等,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未做过多约束。
    4.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内容由《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等;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任意性较强。
    
    三、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应具备这些内容:
    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法律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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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2: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