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满后再次犯罪是否属于累犯 |
释义 | 一、缓刑期满后再次犯罪是否属于累犯 缓刑期满后再次犯罪不属于累犯。累犯是指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罪的是累犯;缓刑期满没有故意犯罪也没有严重违法缓刑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则所判刑罚不再执行,也就是从来没有执行过当然就不满足构成累犯所需要的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的条件。 二、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判缓刑的条件如下: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4.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 三、判缓刑应遵守哪些规定 判缓刑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守法,接受监督; 2.依照考察机关的规定对自己的活动情况进行报告; 3.依照考察机关会客的规定进行会客活动; 4.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 法律网提醒您,《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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