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可指定监视居住 |
释义 | 一、什么条件下可指定监视居住 以下条件下可指定监视居住: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的。 二、监视居住到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监视居住到取保候审的区别是: 1.期限不同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是否可以申请不同 监视居住: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申请。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律师。 3.执行地点不同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 4.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监视居住: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5.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不同 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 ![]() 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会见律师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会见律师。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法律网提醒您,指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因此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不受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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