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中的收费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诉讼程序中的收费规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起诉费用的规定: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等。 二、交通事故诉讼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诉讼的程序如下: 1.提起交通事故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 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4.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5.庭前准备; 6.法庭调查; 7.法庭辩论; 8.宣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交通事故的诉讼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诉讼费的承担方需视情况而定: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发生的诉讼费用和伤残鉴定费用,由原告垫付,败诉方负担; 2.部分情况下胜诉或败诉的,按比例分担。其中,胜诉方可以自愿分担; 3.如果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在诉前有拒绝理赔或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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