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债务应该如何协调分担 |
释义 | 一、同居期间债务应该如何协调分担 同居期间的债务的分担: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的债务,按照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同居期间,双方或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由债务方独自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同居期间债务官司怎么打 同居期间债务官司的打法如下: 1.要确认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 2.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3.要树立诉讼时效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六十七条 债务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有: (一)书面证据应提供合同、借据、公证书、购物发票等; (二)证人证言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开庭时证人应出庭作证,其效力应由法院认定; (三)有无专门机关的技术鉴定结论。 ![]() 三、同居期间债务可以请律师处理吗 法律网提醒您,发生了债务纠纷,是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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