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偿还债务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
释义 | 一、提前偿还债务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提前偿还债务不一定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合同约定禁止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应当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拒绝对方提前还款,但是该提前还款的行为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计算三年,如果在这三年中没有要求偿还,债务人也没有承诺偿还,三年过后,诉讼时效终结,此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三、债务还不上需要坐牢吗 欠钱还不起,债务人一般不会坐牢。但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如果债务人是没有财产不能还款的,法院可以暂不执行;如果债务人是有能力还款而拒不还款的,此时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能会坐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