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的夫妻如何确认共同财产 |
释义 | 一、同居的夫妻如何确认共同财产 同居的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是取决于其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可采取如下方式证明: 1.可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书。 2.对不动产可依据产权证书或夫妻共同的还贷记录证明。 3.对于动产,可根据其获得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经济补偿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三、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公证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双方应当将财产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提交给公证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员应当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之后双方当着公证员的面签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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