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拆迁的合法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强制拆迁的合法条件有哪些 强制拆迁的条件有:征收人已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属于超期临时建筑和逾期不改违章建筑的;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强制拆迁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三、强制拆迁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拆迁程序的步骤有: 1.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 2.提出征收申请,审核相关材料; 3.确定征收范围,明确实施单位; 4.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 5.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登记; 6.交付拆迁款,动土开工。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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