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工资能否少于正式工资的 |
释义 | 一、试用期工资能否少于正式工资的 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工资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仍然不明确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单位要怎么发放试用期工资 用人单位发放试用期工资的方式是在员工试用期期间,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 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试用期员工工资发放时间与正式员工工资发放时间是不是一样,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但是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 三、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工资不填可以吗 工资条款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主要条款,不可或缺。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不填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所以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工资不能不填。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试用期同满后不填工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但这种行为一般只要承担行政上的责任(一般来说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对于本人来说是没什么用的,除非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给劳动者本人造成了损失,那用人单位就要赔偿。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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