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结婚证件丢失如何办理相关程序 |
释义 | 一、离婚时结婚证件丢失如何办理相关程序 离婚时结婚证件丢失如下办理相关程序: 可以一个人到原登记结婚地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证,工作人员查询离婚档案,在审查信息后会补发一份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已经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民政局办理离婚要一个月左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确认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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