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括哪些状况属于四级医疗事故 |
释义 | 一、包括哪些状况属于四级医疗事故 属于四级医疗事故的状况如下: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7.一拇指末节1/2缺损; 8.其他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医疗事故如何确认责任方 医疗事故确认责任方是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直接导致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行为间接导致不良结果的医务人员也是事故责任人和事故间接责任人。在实践中,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一般是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如果医疗事故是由各种原因引起的,应区分主要责任人员和次要责任人员,并根据他们在不良结果过程中的作用确定责任的大小。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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