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如何才可被撤销 |
释义 | 一、合同如何才可被撤销 能撤销合同的方式:一般需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无效的合同撤销。有且法定的撤销情形包括,因欺诈、胁迫而订立合同的,显失公平的合同、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有: 1.返还财产。法律网提醒您,因该合同交付了财产的当事人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对应当返还而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财产,予以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所遭受的损失。 三、哪些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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