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是行政复议机关 |
释义 | 一、哪些是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一般为国家行政机关,法律网提醒您,具体行政复议机关如下: 1.人民政府、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上一级行政机关等。 2.行政复议的机关有许多,并不是特指单一的一个,不同的行政复议需要找不同的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的不同,所负责的职务也会不同,不得跨界执行。 二、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定职责有哪些?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和转送申请人对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复议机构接待人员当场记录。 2.申请人对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 3.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4.申请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代理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有关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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