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额度 |
释义 | 一、如何界定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额度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至74周岁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可以协商吗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是可以协商的。法律明确规定对属于保险人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所以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是可以协商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 三、交通事故赔偿的起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起诉时效如下: 1.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为三年时间,诉讼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2.伤情需要治疗的,受害人起诉请求对方赔偿的,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三年内主张。 交通事故起诉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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