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间个人债务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夫妻间个人债务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夫妻间个人债务的认定依据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如何偿还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个人债务由夫妻个人财产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三、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后果 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后果具体如下所示: 1.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对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2.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虽然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明显不合理。 财产一方不承担债务,无财产方承担全部债务。对于此类案件,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确定被执行人和财产许可证持有人共同偿还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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