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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是否可撤销的
释义
    一、婚姻是否可撤销的
    婚姻是可撤销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情形才可以撤销:
    1.双方或一方因胁迫而登记结婚的;
    2.双方或一方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登记结婚的;
    3.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登记结婚的。
    二、可撤销婚姻证据怎么收集
    可撤销婚姻应当注意收集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比如被威胁、胁迫的记录、证人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三、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怎么行使
    可撤销的婚姻必须由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才能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仅有可撤销的事由而无撤销行为的,其婚姻效力并不消灭。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意思表示,须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而不是向相对人作出。在我国,可撤销婚姻可依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撤销;也可依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或普通程序予以撤销。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时,应持有下列证件和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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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