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如何实施全流程介绍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如何实施全流程介绍 房屋买卖如下实施全流程介绍: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请; 3.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 4.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 5.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领取过户回执。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房屋买卖合同反悔能要回定金吗 法律网提醒您,卖房后悔定金一般不可以退。我国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三、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有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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