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的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一、法律上的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有哪些区别 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区别如下: 1.前者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后者犯意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2.前者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后者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单位犯罪主体的构成人员有哪些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三、单位犯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单位犯罪追诉时效的确定标准与自然人追诉时效相同,根据法定最高刑的标准进行确定。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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