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客已离开未付物业费,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租客已离开未付物业费,应该怎么办 租客已离开未付物业费应该的处理方式是由房东及时补交。物业公司可对租客先行催告,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租客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交纳并承担违约滞纳金,房东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二、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租客不交物业费可以停水停电吗 租客不交物业费不可以停水停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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