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一、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一般包括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赁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一般来说是有效的。租赁补充协议和原协议一样,都应当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一方无权强迫另外一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三、租赁是负担行为还是处分行为 是负担行为,负担行为只有负担义务的性质,比如一些债权行为,合同行为为典型代表,比如租赁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等。已经出租的房屋可以买卖。因为房屋出租的法律关系中,承租人享有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出租人;此外对房屋上设立租赁合同是一个负担行为,而房屋买卖是处分行为,两者同时进行并不冲突。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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