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程序 |
释义 |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程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程序如下: 1.参与招标、拍卖或者协议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2.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签订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土地使用权到期了该如何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可以办理续期。如果未办理续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印花税吗 土地使用权出让交印花税,政府出让土地合同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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