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计算
释义
    一、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计算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是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行政决定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原则如下: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三、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的证据的种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4: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