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农村宅基地拆迁后的法律纠纷解决
释义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后的法律纠纷解决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请求政府或其他组织调解或者依法进行处理;以及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进行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原则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原则: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应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屋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2.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应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
    3.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三、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用地申请经村组同意,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勘测;
    2.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3.国土资源局签署意见;
    4.报州或省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
    5.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用地;
    6.颁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1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