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给怎么办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给的处理办法如下: 若裁判尚未生效的,对方有权不履行,若裁判已经生效的,权利人可依法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1.起草起诉状,其内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即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感情已经破裂的材料、对方有过错的材料等。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就会受理,相反法院会驳回。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至少会在开庭3日前告知的。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作出判决。 ![]() 三、离婚提出分割财产需要交诉讼费吗 法律网提醒,离婚提出分割财产需要交诉讼费。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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