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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缓刑转异地需要一些什么资料
释义
    一、缓刑转异地需要一些什么资料
    缓刑转异地需要的资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司法所所签署意见、县级司法机关审批证明等。根据法律规定,缓刑人员要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1.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符合较轻标准;
    3.确有悔改表现;
    4.无再犯危险;
    5.对其适用缓刑对居住地无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网提醒您,《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缓刑期满后在犯罪是累犯吗
    缓刑期满后在犯罪不是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而在缓刑期间,实际上是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罚都没执行,因此缓刑期间犯新罪的是不构成累犯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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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