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转异地需要一些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缓刑转异地需要一些什么资料 缓刑转异地需要的资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司法所所签署意见、县级司法机关审批证明等。根据法律规定,缓刑人员要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1.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符合较轻标准; 3.确有悔改表现; 4.无再犯危险; 5.对其适用缓刑对居住地无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网提醒您,《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缓刑期满后在犯罪是累犯吗 缓刑期满后在犯罪不是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而在缓刑期间,实际上是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罚都没执行,因此缓刑期间犯新罪的是不构成累犯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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