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吗 |
释义 |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吗 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可以简易审理的情形: 1.刑事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二、公诉转自诉案件能否调解 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调解,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三、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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