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破坏他人财物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恶意破坏他人财物如何处理 恶意破坏他人财物处理方式如下: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法律网提醒,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具体为: 1.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2.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3.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4.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但破坏特定公私财物,另有规定的,应依规定处理; 2.客观要件。毁灭或者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本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否则按一般违法行为处理;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 4.主观要件。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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