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第三者责任与交强险的区别
释义
    一、第三者责任与交强险的区别
    第三者责任与交强险的区别为:
    1.强制性不同。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具有类似于社会保险的性质,第三者责任险并不具有强制性,在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
    2.赔偿原则不同。交强险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无过错的原则确定的,三责险是按照过错责任来确定保险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3.赔偿范围不同。交强险责任覆盖几乎所有交通事故,且没有免赔率的规定,三责险对赔偿的范围作出许多免责设定。
    二、交强险理赔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交强险的理赔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给予答复,并告知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
    3.根据通知,提交相应的材料;
    4.属于保险责任的,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
    5.支付保险金。
    
    三、交强险理赔需要多久
    交强险理赔时间是应当是五日内,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6: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