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诉讼费用谁承担 |
释义 | 一、打官司诉讼费用谁承担 打官司诉讼费用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民事诉状如何写才能立案 民事起诉状应当具备以下4项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实事和理由:在诉讼请求一项中,简要写明原告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纠纷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分项逐一列出。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原告持有相关证据,可连同诉状一起提交法院;如果证据不在原告手中,原告应向法院提供证据的相关线索、证人的姓名和住所等以便于法院调查取证。 ![]() 三、民事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网提醒您,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但是根据不同的案件,时效是不一样的。最长的话是不能够超过二十年的时间,如果超过二十年的话还是可以进行起诉,但是如果对方用追诉时效来进行抗辩的话,法院都会支持的。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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