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法女儿出嫁还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一、继承法女儿出嫁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法已经失效了,现行有效的法律是民法典,民法典中规定女儿出嫁还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二、财产继承权原则有哪些 1.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继承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2.合法原则; 3.男女公平原则; 4.其他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通过公证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不需要通过公证,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公证,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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