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由谁承担 |
释义 | 一、工伤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由谁承担 工伤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由谁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三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二、工伤后没有住院怎么报销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法律网提醒您,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 三、工伤住院期间工资如何发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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