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书欠钱不还诉讼费是谁出 |
释义 | 一、起诉书欠钱不还诉讼费是谁出 起诉书欠钱不还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承担的。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规定,财产类案件,诉讼标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 二、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欠钱不还的起诉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 三、公司欠钱还不上怎么办 公司欠钱不还时公司可召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出重整(合并、分立)、和解,偿还到期债务,若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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