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哪些情况 |
释义 | 一、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哪些情况 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的情况是: 1.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弄清涉嫌的罪名,是辩护的第一步。 2.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有关已经查明的事实,涉及到是否够罪,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具体情节,可以判断出量刑的幅度范围。 3.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对有关强制措施的明确,可以制定后续的工作计划。 4.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有关情况。通过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明确,可以知道何时应与批捕的检察院进行沟通。 二、公安侦查期限最长多久 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二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三、公安侦查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 侦查期间能取保候审。法律网提醒您,只要犯罪嫌疑人属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等,就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