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能否解除合同 |
释义 | 一、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能否解除合同 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能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资料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准备下列资料: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要将其档案和有关的社保材料及时转移;而劳动者要将手上的工作材料及时办好交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解除劳动合同多久发工资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解除之后,工资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发放,并且用人单位应当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工资的,则劳动者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要回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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