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从何时起重新计算 |
释义 | 一、诉讼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从何时起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从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二、民事诉讼时效几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民事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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