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二、劳动合同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吗 劳动合同不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三、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能单方面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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