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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证据收集的总体要求和标准
释义
    一、证据收集的总体要求和标准
    证据收集的总体要求和标准如下:
    1.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2.必须主动及时。
    3.必须客观全面。
    4.注意依靠群众和运用科学技术手段。
    5.收集的证据必须妥善保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哪些
    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的证据,应当保密。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三、证据的三性是指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所谓证据的“三性”,即:
    1. 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2. 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3. 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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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39:55